竣工验收工作主要分两步:竣工自检和正式验收,其主要验收内容及程序如下:
1、竣工自检
(1)首先自行组织预验收。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
补救,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2)自验的标准应与正式验收一样,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竣工标准,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等。
(3)参加自验的人员,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工长(或施工、工号负责人)等共同参加。
(4)自验的方式,应分层分段、分房间地由上述人员按照自己主管的内容根据施工图和工艺流程逐项进行检查,找出漏项和需修补工程,及时处理和返修。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修理完毕,如发现较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是设计原因或施工原因,均需在初验会议上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
(5)复验。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对查出的问题完全修补充毕以后,通过复验,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的准备。
2、正式验收
(1)出《竣工验收通知书》,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的前10d,向建设单位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
(2)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递交竣工资料。
(2)建设单位组织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1)集中会议,介绍工程概况及装饰施工的有关情况;
2)分组分专业检查情况;
3)再集中分组汇报检查情况;
4)提出验收意见,评定质量等级,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4)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并办理工程移交。在建设单位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即应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
(5)装饰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交接验收证明书,并根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办理结算手续,除合同注明的由承担的保修工作外,双方的经济、法律责任即可解除。
(6)在交工过程中发现需返修或补做的项目,可在交工验收证明书或其附件上注明修竣期限。
(7)进行工程质量评定。
(8)办理装饰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9)办理装饰工程移交手续。
上一篇:写字楼装修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下一篇:什么是装修竣工决算?
免费量房专业设计,直接降低装修成本
装修材料实样展示,明码标价阳光消费
预算单价公开透明,杜绝低开高走现象
分间分项详细预算,材料人工透明报价
不把企业客户的费用,用在展会活动广告上
自有实力稳定施工队,工程不发包也不转卖
盛博装修回头客很多,只因实实在在的管理
解决问题快速不拖拉,售后服务迅速又回访
相关装修资讯